服务协议
来源:智慧岛专利在线
作者:管理员
日期:2019/1/26 22:19:39
甲方: 深圳智慧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乙方: 进驻机构包含专利代理机构、律所、综合服务机构
鉴于:
为了向社会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知识产权服务,甲方建设了开放、公平、公正、诚信的“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www.intelland.net),并与乙方进行业务合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搭建互联网平台、打造品牌、制定标准、认证人员、统一培训、承揽业务、划拨费用、监督服务、回访委托人等。
2、乙方根据机构资质负责接受业务、执行标准、统一服务、及时沟通、联系委托人、撰写文件、控制质量、提交申请、代缴规费、流程管理等。
第二条 进驻流程
1、乙方在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网站上点击服务商,注册为服务商之后,填写详细信息并提交进驻申请和证明附件。乙方在服务机构合作合同前打钩,视为双方签署本协议成立。
2、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进驻平台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系统”,供乙方承揽业务、办理业务、流程管理使用,并随时免费升级。
3、乙方向甲方推荐服务商(专利代理师、律师等)进驻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为乙方招揽业务、办理业务,推荐人数乙方自定(建议不少于三人),服务项目和报价(乙方在线下对外报价不得低于在平台上的报价)也由乙方自行确定,也可自行设定增加服务项目。但报价一般不低于专利代理师协会或律协规定的基本代理费。乙方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应从业超过3年,具有专利代理师、律师执业证书,并应能承办业务。
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乙方也指定专人为业务主管,负责乙方机构系统的管理及与甲方业务对接以及监管乙方专利代理师、律师等使用的个人系统。
5、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专利代理师、律师等进行标准化、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培训。
6、乙方进驻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的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应签署《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定制化知识产权服务承诺书》上传甲方。确保为委托人提供善始善终的服务。
第三条 业务管理
1、委托人通过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会将业务直接提交给乙方机构的承办专利代理师、律师等,乙方业务主管应要求委托人指定的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尽快承办业务。
2、乙方的专利代理师、律师等收到业务后,应尽快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完善技术交底书内容,撰写申请文件,要公开充分、划界清楚、保护有力,最大范围保护委托人的权益。
乙方的律师收到业务后,应尽快与委托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撰写法律文书、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联系、按时出庭,最大范围保护委托人的权益。
3、专利代理师提交专利申请后,将专利申请号告知委托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个人系统后,系统自动按分成比例将分成一次性划到乙方账户。
乙方律师提交诉状或答辩状后,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委托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后,系统自动按分成比例将分成一次性划到乙方账户。
4、乙方应负责委托人专利的流程管理事宜,通知或代缴规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并将委托人专利的法律状态及时录入系统,系统会自动发出相关通知,使委托人体验良好。
5、乙方为委托人邮寄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缴费通知书应采用挂号信或快递,并留存底联备查。
6、委托人领取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等应签字备查。
7、乙方对承办的业务等应登记立案,办理完成后应归档备查。
第四条 收入分配及费用
1、对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收取的专利代理服务费按照甲方20%、乙方80%进行分配。
2、甲方负责的费用:甲方人员办公费用;品牌宣传推广费用;经销商的费用;平台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升级的费用;甲方举办活动的费用;甲方应付的税费。
3、乙方负责的费用:乙方人员办公的费用;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办案的业务提成费用;流程管理费用;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付的税费。
4、支付方式:
(1)甲方收到委托人服务费后,当乙方专利代理师将申请案提交完成并将专利申请号告知委托人而且也将相关信息登录到系统上或当乙方律师将诉状或答辩状提交完成并告知委托人而且也将相关信息登录到系统上,同时乙方提出提现申请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与提现数额相同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应在7日内将与发票金额相符的服务费电汇给乙方。
(2)乙方对于通过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第一次承揽业务的新委托人,以后在线下又直接委托乙方办理业务的,乙方收取该委托人的服务费后7日内应将20%的服务费电汇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即给乙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5、双方开户行账号:
甲方户名:深圳智慧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账 号:44250100000509369369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路6号
税 号:91440300MA5EYEAU1R
乙方户名: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开 户 行: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账 号: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地 址: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电 话: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税 号:以申请进驻信息为准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对于委托人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以及商业秘密均应予以保密。
2、甲、乙双方对于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
3、双方保密期限:本合同解除后5年。
4、如有泄密,泄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于通过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第一次承揽业务的新委托人,以后再直接委托乙方办理业务的,视为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委托人。如该委托人又在线下直接委托乙方办理业务的,乙方收取该委托人的服务费后,仍需向甲方支付20%。
2、乙方对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系统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编制的《操作手册》。
4、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地组织活动,推广宣传平台品牌,乙方应予配合。
5、乙方可以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培训、论坛、年会等。
6、双方各自承担其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使用“中国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管理服务平台”、“CCTV《影响力对话》栏目合作伙伴”标识、“中国互联网专利代理十大诚信创新品牌”,应带有智慧岛标识。使用范围:入驻专利代理师、律师的名片、专利代理机构、律所网站、宣传册、广告等,使用时间按本协议办理。甲方如越权使用,后果自负。
8、乙方应在经营中向委托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应维护“智慧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中国中小企业首选服务商、CCTV《影响力对话》栏目合作伙伴、中国互联网专利代理十大诚信创新品牌)的声誉、信誉及企业形象,保护“智慧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以及商业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宣传体系等。
9、乙方应妥善保管与甲方合作相关的一切资料,保守双方合作秘密,不得将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等,用于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10、乙方在接受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委托人提交的业务后,应保证服务质量达到甲方的统一要求,具体的业务标准参见合同附件《操作手册》。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办妥由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委托人交付给乙方的所有业务,否则如有委托人追偿索赔,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保证具有专利代理资质或律师资质并确保持续有效。
13、甲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税务机关报送乙方有关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合同内容执行,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收到服务费后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提现金额款项的,如拖延付款,甲方愿承担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并承担应付金额2倍的违约金。
3、乙方收取智慧岛专利在线平台委托人直接交付的服务费后逾期不向甲方支付20%分成的,如拖延付款,乙方愿承担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并承担应付金额2倍的违约金。
4、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由乙方代表打钩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六年。期限届满双方都不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延续,直到一方提出书面要求解除本合同为止。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法律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
2、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合同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调整。
第十条 纠纷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积极的态度坦诚地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应将理由和要求书面告知对方,被要求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2、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当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深圳智慧岛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乙方: 专利代理机构、律所、综合服务机构
签约日期:进驻申请提交日